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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木兰县规定的产假多少天

更新时间: 2022-12-14 17:57:26 0人浏览
哈尔滨市木兰县规定的产假多少天
律师解答
哈尔滨木兰县规定的产假是一百八十天。哈尔滨市木兰县适用《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女职工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假期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行;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及原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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