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仲裁多久之内解决

拖欠工资仲裁多久之内解决

更新时间: 2022-11-24 16:13:52 0人浏览
拖欠工资仲裁多久之内解决
律师解答
通过劳动仲裁解除劳动争议的,一般两个月能解决,拿到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
1、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仲裁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3、仲裁庭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用人单位按调解书规定的期限支付拖欠工资。
4、仲裁庭裁决
调解未成功的,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作出仲裁裁决书。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属于终局裁决的,裁决自作出时生效;属于其他仲裁裁决的,劳动者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书生效。用人单位按裁决书规定的期限支付拖欠工资。
5、执行
用人单位未按生效的调解书、裁决书规定的期限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调解书、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