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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后办理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 2022-11-24 16:13:58 0人浏览
被辞退后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
劳动者被辞退后需要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等交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主要凭证,用人单位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也可以约定在下次工资支付日期与其他劳动者工资一起支付。
4、要求用人单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劳动者户口所在地人社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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