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多久处理

劳动仲裁多久处理

更新时间: 2022-11-24 16:13:59 0人浏览
劳动仲裁多久处理
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受理期限:
1、满足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2、不满足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
1、裁决前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没有时间限制。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作出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