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可以作废吗
导读: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不可以作废,已经订立的合同若是依法订立的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要解除合同的方式主要有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以及协议解除这三种。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后一般不可以作废,否则当事人属于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快车提醒,但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具有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等情形的,则合同中的债权债务终止。
合同作废也就是合同解除,可采取下列方式解除:
1.约定解除。即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一方或双方在一种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2.法定解除。即当事人依法律的规定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
3.协议解除。即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行为,实际上是以一个新合同解除旧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都同意就能改。合同签订之后就生效了,合同要更改,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如果是一方单方面更改合同,守约方可以通过相关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1.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2.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3.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
签订二手房合同后不想买了,购房者可以与原业主进行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只能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了。如果在双方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可能按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合同即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条款,择一适用。因此,出现了签了合同又不想买了的情况,建议首先弄清楚是否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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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样本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国土房管局颁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为准。编号:穗房合字________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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