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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1 13:46:54 人浏览

导读:

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双方当事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合同条款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如果一方在合同成立前履行合同义务,也认定合同成立。

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 主体适格:抵押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必须符合一般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在行为能力方面的要求,即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应当表现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并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而签订抵押合同。

  3.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 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

  二、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能取消吗

  可以的,需要解除借款合同方可取消抵押合同。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才有效。所以借款合同解除的,抵押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不动产抵押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快车提醒,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签订后,若未登记,抵押人将抵押财产转移或者处分,对于善意取得该物之人,抵押权人无权行使追及权,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要求及时履行债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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