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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起诉地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31 08:57:37 人浏览

导读:

建设施工合同起诉地确定方法适用不动产纠纷确定。法律规定不动产只能适用专属管辖。在确定起诉地时,协议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建设工程分包人不得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

建设施工合同起诉地怎么确定

  一、建设施工合同起诉地怎么确定

  建设施工合同起诉地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

  二、建筑工程可以转包吗

  建筑工程可以转包。但是转包要获得发包人的同意;并且不能转包给无资质的单位;不能将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肢解全部工程以后再转包给第三人。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1.返修处理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法律快车提醒,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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