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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解除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0:29:0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一般是为了避免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那么,施工合同解除程序是怎样的?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分别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施工合同解除程序

  一、施工合同解除程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因此,合同解除条件满足后施工单位仍须向发包人发出解除通知,对该通知也同样应明确内容,并注意保留通用送达的证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一般施工合同签订后,不会进行解除,除非在特定的条件下会解除施工合同,比如说承包方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者是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或者是明确的表明不再履行合同。

  二、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二)合同的协商解除;

  (三)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

  1、合同当事人乙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个大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解除施工合同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双方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是由双方自行协商的,所以正文的条款没办法提供具体的参考依据。签了施工合同解除协议书后,双方还是要按照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施工合同解除程序的相关知识,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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