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吗?
导读:
有的合同签订地点与合同履行地点是不一致的,这里就需要大家稍加区分。那么,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吗?合同签订地点写哪?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签订地点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签字或者盖章在同一地点的,为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要看情况。如果合同签订地法院属于当事人约定的起诉地点或者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是同一的,则合同签订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二)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吗?的相关知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在里面写入地点,而一份合同是否生效还要看其他的内容,这样它才符合相关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而合同履行地应当如何确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订立时的履行地在哪及
合同中的签订地点,可以写当事人实际上共同订立合同的地点;如果当事人是分别在合同上签字的,则可以将合同的签订地点确定为一方的住所地、合同的履行地、或者一方实际签名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经]复[1986]15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赣法经(1986)01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你省南昌市青山城乡企业产品贸易中心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