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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被债权人卖了应该怎样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3 16:57:10 人浏览

导读:

抵押物被债权人卖了的处理应该是看抵押权人是否知情,如果不知情的,则转让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效力,反之则是有效的。抵押物进行担保时不一定需要公证。

抵押物被债权人卖了应该怎样处理

  一、抵押物被债权人卖了应该怎样处理

  抵押物被债权人卖了,如果抵押权人不知情的,转让行为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重新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物进行担保是否要公证

  抵押物进行债务担保的,并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公证不是抵押担保生效的必需条件,要不要公证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三、抵押物可以直接给债权人吗

  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

  1.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法律快车提醒,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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