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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该怎样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5 08:38:56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国家的,是指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目前在市面上的土地流转,仅仅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而流转后的土地是有使用期限的,那么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该怎样处理?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该怎样处理

一、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该怎样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后续法律中,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该怎样处理“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综上所述,在我国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就有对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将土地分为两个类型,如果是住宅用地的可以自动续期,如果不是住宅用地的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和法律规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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