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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6 09:57:34 人浏览

导读: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成立的,附着在当事人不动产上面的权利。在实践中获得地役权是需要签订地役权合同的,那么地役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地役权的合同条款包括哪些呢?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地役权的相关内容吧。

地役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地役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故可以不登记。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地役权合同,符合生效条件,即可生效。

  二、地役权的合同条款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4.地役权期限;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地役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故可以不登记。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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