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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能否折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09:48:14 人浏览

导读: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那么,不动产抵押权能否折价?抵押物协议折价应当符合什么要件?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动产抵押权能否折价

  一、不动产抵押权能否折价

  可以的。抵押权实现中的折价,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确定折价金额。以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应根据市场价值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数额,折价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所谓其他人,指的是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包括同一抵押物之上的后顺位抵押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如果折价协议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折价行为。

  二、抵押物协议折价应当符合什么要件

  (1)须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

  须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抵押物折价协议。一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订立抵押物折价移转所有权的协议;二是当抵押人为第三人时,抵押物折价协议不仅是抵押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第三人(抵押人)同意,否则不生效力;三是抵押物折价协议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欺诈、胁迫,否则,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为无效或可撤销;四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之规定,抵押物折价的价格要公平,以参照市场价格为依据;五是抵押物折价协议的生效是否以登记为必要,以法律规定办理,凡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之取得应当办理权属登记的,以权属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物协议折价应为清偿受抵押担保的债权为目的。

  (1)抵押物协议折价不得损害其他抵押权人利益。凡是抵押物折价协议有损其他抵押权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其他抵押权人和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三、抵押物折价协议范文

  甲方(抵押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抵押权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债务人****向乙方借款****元,该笔借款通过*******公司账户转至债务人个人账户,并由甲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一套等)作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

  现上述债务已到期,债务人尚有****元未偿还,现经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乙方已折价的方式实现其抵押权,并将抵押房产直接过户于丙方名下。

  (一)折价财产状况

  1、地址

  2、面积

  3、产权人: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第一条中抵押房产进行折价,折价金额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将第一条中房产的所有权过户于丙方,乙方、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毕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后,乙方享有的抵押权消灭。

  (四)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所产生的税费和交易费都由甲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效。

  甲方: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不动产抵押权能否折价的相关内容。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抵押权实现中的折价,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确定折价金额。以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应根据市场价值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数额,折价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疑问,法律快车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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