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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怎么办使用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09:13:48 人浏览

导读:

在个人取得建设用地以后,要怎么才能办理建设用地的使用证呢?需要哪些手续呢?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特征呢?我国法律有何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建设用地怎么办使用证的相关内容。
建设用地怎么办使用证

  一、建设用地怎么办使用证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收件与受理: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接受,转入受理程序,不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于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收理和接受。

  (二)办理与办结:符合受理条件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应当将士地返还给所有权人,原则上应恢复土地的原状。因此,如果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取回地上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及附着物为恢复原状的手段时,则取回不但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建设用地怎么办使用证、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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