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意思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7 09:59:16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如果原本属于农民集体土地符合土地规划用途可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但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也就是国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一块设置了禁止流转的某些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意思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什么时候设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您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意思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及流转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除耕地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用于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农民住宅建设。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

  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某些条件下禁止随意流转,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可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