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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扎一根鱼刺引出大麻烦 患者要求医院赔偿四万八千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7 02:11:59 人浏览

导读:

晚报讯近日,市民王女士向市南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市南区象豫全息医学研究所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四万八千多元。而这起医疗纠纷缘于一根鱼刺。2004年6月15日上午,退养在家的王女士洗鱼时,被一根小鱼刺扎进右手无名指。鱼刺太细太小,王女士自己弄不出来,

晚报讯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市南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市南区象豫全息医学研究所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四万八千多元。而这起医疗纠纷缘于一根鱼刺。

2004年6月15日上午,退养在家的王女士洗鱼时,被一根小鱼刺扎进右手无名指。鱼刺太细太小,王女士自己弄不出来,便来到家附近的象豫全息医学研究所找大夫帮忙。

口腔科一位大夫和另一名张姓大夫从抽屉里找出针,用酒精消毒后试探了一下表示看不清,建议王女士去医院看看。这时,正往外走的王女士遇见了研究所杨主任,杨主任说自己有办法。

在主任办公室里,王女士先被注射了一针麻药,接下来的小手术她没敢看,“我把头转过去,疼得两脚直跺地”,待包扎完指头,王女士已经满身是汗。杨主任说再打个吊瓶,“不就是个小刺嘛”,王女士拒绝了。

按照杨主任的吩咐,王女士三天一换药,12天后,她发觉受伤的手指还是没有愈合,甚至不能伸直了,对王女士手指上一道明显的横向切口,研究所的答复是当时主任为了扩大视野,用手术刀切的。

王女士到401医院作了检查,医院表示王女士手指一个月前被刀割伤,右环指伸肌腱断裂,需手术治疗。手术后,王女士的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王女士在和研究所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将研究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四万八千多元。

市南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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