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源自医疗待遇不公
导读:
虽然监管者曾多次模糊过某些医患纠纷产生的焦点,但是依然无法否认的一个事实是,紧张的医患关系现在几乎达到了冰点。面对一段时间以来医患矛盾案例的高潮迭起,广东方面开始直面高度紧张的医患关系所引发的紧迫社会矛盾。日前,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广东之所以要公布这个处理医患矛盾的“官方指引“,是因为医患关系已经恶化到了不得不发的境地。本月初的一周是黑色的一周,广东连续爆发的医患矛盾可谓震惊全国:深圳“八毛门”事件风波刚刚平息,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又出现了“录音门”;接着就是佛山南海红十字会医院早产儿“活婴被当作死婴丢弃”的新闻。医者极不负责导致了“乌龙门”,于是,又有广东潮州男科医院一患者怀疑医院治疗效果,持刀砍向医院医务人员爆发“砍杀门”。
医院“门事“不断,上演的都是环环相扣的连续剧。有统计显示,从10月15日到11月4日,广东省发生的医患纠纷83起。其中,发生在广州的有47起,其他城市的有36起。这些纠纷中,涉及病患死亡的有20起;涉及费用纠纷的有28起。与此同时,一份《医生工作场所防暴力行为中国版指南》在网上热传。
医疗价格虚高、医患纠纷频发,无不冲击着普通民众的心理承受力,铺天盖地声讨与不满,当然不仅仅是冲医院而去!无论是医生医院,还是患者,似乎都陷入了对立又无助的困境。
正是监管者的缺位,放纵了这样一种无序状态的弥漫。从这个意义上说,催生于上述背景之下的广东处理医患关系的“草案“,就是一种积极的回应。据悉,这个“草案“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和医患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要求广东各地级以上市都要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除自行协商解决外,还可通过包括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调委“申请调解、依法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广东的做法至少解决了医疗纠纷的调解通道问题。设立”医调委“,就是建立中立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从而公平、快速地化解医患纠纷。对于“医闹”,广东提出将追究法律责任。作为处理医患纠纷的指引,广东的“草案“值得肯定。然而,我们依然无法从中期待更多,即便这个“草案“全部落实,医患矛盾还将长期存在。原因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到目前仍是一锅夹生饭。如果没有“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给每个公民”理念的彻底贯彻,医患纠纷就不会消停。
一方面,政府对医疗卫生投入不足,把医院推向市场,医生要创收谋利;另一方面患者只要进入医院,就是一次交易过程。因此,其间的利益冲突就越来越直接,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理论上,通过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和监管,让医生不再为创收苦恼,让病人看病基本能报销,就能从根本上缓解医患矛盾。可是,在实践层面这是一条多么艰难的途径,拥有资源掌握话语权的利益相关者,谁会在利益面前让步?在广东发生的医疗纠纷统计中,有43人次患者因医疗费高而向社会求助,假如他们也有与公务员一样的“报销“权利,他们会成为”医闹“吗?
医患矛盾说起来很复杂,解决之道其实很简单:将医疗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给每个公民,让所有公民享受同样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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