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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2 16:32:5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税务的缴纳来说,增值税的缴纳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实不管是增值税还是其他的一些,例如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等,他都是税务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中国的增值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中国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税务的缴纳来说,增值税的缴纳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实不管是增值税还是其他的一些,例如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等,他都是税务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中国的增值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中国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中国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的

  自1979年起开始在部分城市试行增值税。1982年财政部制定了《增值税暂行办法》,并自1983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1984年9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自当年10月起施行。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是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11月10日以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减按征税是什么意思

  纳税人在特殊的纳税事项中,经常遇到这样一个概念:某某行为,可采用简易计税方式,适用3%(或者5%)的征收率,减按2%(或者1.5%)缴纳增值税。减按征收,不是征收率,而是一种税收优惠。目前基本有两种情况:1、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自然人出租住房,适用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这两种情况,适用的征收率和减按征收的比率之间的差额,就是国家给与的优惠。

  三、综合征税是什么意思

  综合征税制,是指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综合制的应税范围广泛,被认为是最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对人税”,能体现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符合量能课税原则或支付能力原则,可以充分发挥所得税公平收入分配的职能。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的的相关知识。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需要符合增值税的一个缴纳的相关的标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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