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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营业税纳税地点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1 03:13:29 人浏览

导读:

问:对营业税纳税地点有何规定?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1、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

  问:对营业税纳税地点有何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

1、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所在地。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下同],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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