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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业务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4 17:09:30 人浏览

导读:

问: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是否分别向地方税务机关交纳营业税,向国家税务机关交纳增值税?答: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若分别进行核算收入的,应分别向两个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若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则应理解为纳税人“提

  问: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是否分别向地方税务机关交纳营业税,向国家税务机关交纳增值税?

  答: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若分别进行核算收入的,应分别向两个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若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则应理解为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与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及货物”营业额的合计数中,“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超过50%,而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及货物”的营业额不到50%,应一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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