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转租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导读:
【问题】
甲企业租赁乙村集体土地,后将该土地转租给丙企业用于建设厂房,相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由哪方缴纳?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集体土地出租后再将土地转租的,由最终租用土地的单位丙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问题】甲企业租赁乙村集体土地,丙企业从甲企业转租土地建设厂房,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哪方缴纳?【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
问题: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回复: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财政机关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