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土地税 > 闲置未用的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闲置未用的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9 21:24:48 人浏览

导读:

问:闲置未用的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吗?答: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

  问:闲置未用的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答: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未申报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