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导读:
【问题】
不纳入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有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目前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问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含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自用的土地,但显然也不包括民办的学校自用的土地。
除了上述财税[2004]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也有规定“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另外考虑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因而,如果学校所在地并未出台更为明确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规定,则对于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不应减免土地使用税。如《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9]189号)规定,对经教育部门批准,从事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民办学校自用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法律,幼儿园都应办理税务登记。凭营业执照(或业务)、代码证和公司结算卡计划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工商登记证。而且一般国税是不用办理什么手续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土地划拨通知单等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
问题: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回复: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财政机关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