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程序(地税)
导读:
申办资格
(1)解散、破产、撤消,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发生改组、分设、联营、合并需要结清税款的;
(3)经营地点迁移涉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变更的。
申办材料
A、《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发票领购簿》;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C、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D、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有关文件和决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依据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不收费
办事流程
1、纳税人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后,附同有关资料送回"税务登记窗口"。
2、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清理应缴税款和核销领用的发票。
A、属于"双定户"的纳税人,到征收窗口和发票窗口,清理应缴税款和核销领用的发票。
B、属于非"双定户"的纳税人,根据审理部门出具的《税务稽查结论》或《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到"纳税申报窗口"和"发票管理窗口",清理应缴税款、罚款并核销领用的发票。
3、 纳税人清缴税款、罚款和发票后,纳税人缴回《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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