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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营业额达3万元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08:01:1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小微企业实行减免税,月营业额达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核心内容: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小微企业实行减免税,月营业额达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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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如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印花税;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提高到月销售额5千至2万元,实际执行中,又从高选择适用了2万元的上限。

  比照起征点政策,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扩大至低于6万元,后又进一步扩大至低于10万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10日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小微企业亟须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开展帮扶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在海外快速获得专利权。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对小微企业引进实施专利给予专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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