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停止2002年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年底双薪收入将不再分别计税,即,单位在年底给员工发“双薪”的时候,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工薪阶层部分员工的最后一个月的纳税额将增加,收入缩水。
针对年底双薪制政策的变更,在税收筹划方面,可以考虑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人所得税,某种程度上,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案例】
某人月工资5000元(不考虑代扣社保费等),年底双薪也是5000元,年终奖15000元,则有:
1、原政策下(已不适用)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5000×15%-125]+[15000×10%-25]=2425(元)
2、新政策(并入当月工资)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5000-2000)×20%-375]+[15000×10%-25]=2700(元)
3、新政策(并入年终奖)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15000+5000)×10%-25]=2300(元)
从上例看,将年终双薪并入年终奖比并入当月工资可少缴个税400元(2700-2300)。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将“第13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
“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中秋给职工发现金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今后双薪不再按月薪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离婚办房产过户手续不征个人所得税
病假扣掉的工资在计算个税时是否并入工资中?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个税政策执行口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
大小非减持高峰十月已至,资本市场上造成的富豪神话也不胜枚举。对于一夜暴富的自然人大小非,套现所得是否纳税,并且征税与否的合理性如何?昨日,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