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没有资金往来为何也要纳税?
导读:
问: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今年4月份,与某公司完成了一项协议建房项目,由我方提供闲置土地,对方提供全部资金,待房屋建成后,我方享有其中二层门市房的产权和使用权,其余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和妆权归对方所有。此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涉及资金往来,但税务机关检查后,要求我方纳税9.2万元,对方纳税12万元。请问我们应不应变该纳税?
河北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由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属合作建房。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因此你们双方虽无资金往来,但也应照章纳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案情:2000年5月,仝某、李某和张某三人合伙承包经营一加油站,每人各出资7万元,合伙协议约定盈亏共担。三人合伙经营到2003年2月,仝某以经营无利可图为由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欠款纠纷是最常见的纠纷,解决工程欠款纠纷就必须先了解工程欠款产生的原因,如果需要起诉的话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工程欠款纠纷应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的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