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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取得房屋买卖、租赁方面的所得如何确认纳税义务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4 15:39:18 人浏览

导读:

对于这一问题,要区分两种情形:凡年度终了后,已缴纳税款的,谁缴纳税款,谁就是所得人,谁就是纳税人;凡年度终了后,已进行房屋出租或完成房屋转让交易,而尚未缴纳税款的,以房产证上的财产所有人确认为房屋买卖、租赁所得的取得者、纳税义务人。对于其他特殊情况

对于这一问题,要区分两种情形:凡年度终了后,已缴纳税款的,谁缴纳税款,谁就是所得人,谁就是纳税人;凡年度终了后,已进行房屋出租或完成房屋转让交易,而尚未缴纳税款的,以房产证上的财产所有人确认为房屋买卖、租赁所得的取得者、纳税义务人。对于其他特殊情况,由各级地税机关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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