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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4 04:44:06 人浏览

导读: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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