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税法知识 >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方案选择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方案选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4 21:42:41 人浏览

导读:

某商品流通企业在1998年先后进货两批,数量相同,进价分别为400万元和600万元。1999年和2000年各出售一半,售价均为1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下,经过计算可以得到该企业的销售成本、所得税和净利润。可以看出,虽然各项数据的
某商品流通企业在1998年先后进货两批,数量相同,进价分别为400万元和600万元。1999年和2000年各出售一半,售价均为1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下,经过计算可以得到该企业的销售成本、所得税和净利润。可以看出,虽然各项数据的两年合计相等,但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不同年份的数据产生了不同的影响。1999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在后进先出法下为132万元,在加权平均法下为165万元,在先进先出法下为198万元。可见,采用后进先出法,在物价上升的情况下,企业发出商品的成本较高,当期利润相应减少,当期可以少缴所得税。如果原材料价格的趋势与此相反,也就是物价走低,就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如果价格比较平稳,涨落幅度不大,宜采用加权平均法。如果材料价格涨落幅度较大,宜采用移动平均法。

  另外,对享受定期减免所得税的企业,正确选择货物计价的核算方法也同样能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对外贸易业等行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假设该企业1999年度享受免征所得税1年,2000年恢复征税,则可选用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将高额的利润保留在免税年度,从而可以享有较多的免税金额。
.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