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能扣押、查封、拍卖纳税人的财产吗?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扣押、查封、拍卖纳税人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中的其他财产,是指除商品、货物以外的其他所有财产,包括纳税人的生产资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查封、扣押、冻结对财产的效力作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实施的一种控制性执行行为,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不明确历来是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中的一大缺憾。最高人民法院20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时,是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的,而查封债务人财产是有一定期限的,房屋是经常被查封的财产之一,那么法院查封
法院查封房产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有专门的法律条文对查封行为进行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已经正式实施,那么法院查封房产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