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新办企业所得税归属问题

新办企业所得税归属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3 06:57:04 人浏览

导读:

问:我们是2005年8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是个人独资。地税局要我们交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局让我们交纳企业所得税,究竟哪个对?答:您所咨询的问题为重复咨询(24614号),现一并答复。新办企业所得税的归属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了两个文件:国税发[2002]8号《

  问:我们是2005年8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是个人独资。地税局要我们交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局让我们交纳企业所得税,究竟哪个对?

  答:您所咨询的问题为重复咨询(24614号),现一并答复。新办企业所得税的归属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了两个文件:国税发[200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和 国税发[2003]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您可在本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税收法规》里输入文件名查看,对照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得税的归属问题是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政策规定和通过实地调查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我们认为您应该交纳企业所得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