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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6:44:36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入职之后,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每个月都是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之内的,只是个税有起征点,工资未达到起征点的就不需要纳税,也有很多人是获得的劳务报酬,这部分收入也要纳税,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者入职之后,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每个月都是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之内的,只是个税有起征点,工资未达到起征点的就不需要纳税,也有很多人是获得的劳务报酬,这部分收入也要纳税,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应在规定的纳税限期内在规定的纳税地点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没有取得合法凭证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不可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劳务报酬年所得,是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每次收入的20%)和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的收入额计算,是收入额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和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之后的余额。

  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减除有关税费的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纳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的,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其中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每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如果没有取得发票,属于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在支付劳务费需要取得发票,而自然人本身开不了发票,就需要个人到税务机关。

  

  二、劳务报酬如何合理避税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年综合收入来计算,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作为抵扣项来抵扣个人所得税。任何纳税人在符合纳税标准的情况下都应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劳务报酬-800)*20%,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就可以,企业支付劳务报酬,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工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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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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