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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3000元起征点为何不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8 04:54:18 人浏览

导读:

个税起征点维持3000元不变这一结果,与大多数公众的期待相去甚远。从结果公布后网民的反应来看,大多数网民难以理解和认同。这次个税立法开了个公众参与立法的好头,是立法史上的一次进步。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以此为依据,其负面效应不容忽视。让此前参加个人所得税法

  个税起征点维持3000元不变这一结果,与大多数公众的期待相去甚远。从结果公布后网民的反应来看,大多数网民难以理解和认同。这次个税立法开了个公众参与立法的好头,是立法史上的一次进步。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以此为依据,其负面效应不容忽视。

  让此前参加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大多数民众感到失望的是,6月27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再次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此前公布的统计结果,中国人大网自4月25日至5月31日期间共收到来自8万多位网民的23万多条意见和建议,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仅占15%;要求修改的占48%;反对的占35%;持其他意见的占2%。很显然,二次审议后个税起征点维持3000元不变这一结果,与大多数公众的期待相去甚远。究竟是何种理由让人大常委会二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时,没能接纳八成受访民众意见呢?

  按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向常委会作关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所说,经综合分析研究,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免征额每月3000元的规定。

  对于上述所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其测试依据为国家统计局相关资料: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每月2167元。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每月2384元。

  至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经有关部门和专家测算,起征点从现行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后,我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将由28%下降到12%左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贺铿认为,发达国家这一比重通常为80%-90%,发展中国家也占30%-40%,相比之下,我国12%的数据显然偏低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也提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我国目前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起征点不宜再提高。

  针对公众意见中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呼声,洪虎说:“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一审草案中,个税税率已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目的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税负。二审后,法律委建议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这样将加大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对此,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表示赞同,不过她认为,还应当降低现阶段“中等收入”水平的税率,以培养中等收入阶层和群体,但需要测算什么样的收入水平是现阶段的中等收入水平,以及税基是多少。

  事实上,与征求意见中大多数公众将关注点集中在起征点高低不同,业内专家更倾向于尽快推进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但显然,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在此方面并没有多少进展。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认为,增加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起征点,减少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应尽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清华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对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也表示:“最大的缺憾是小修小补,框架上没突破。希望有关部门从23万条意见中获得动力,在不远的将来实施个税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再上升为法律”。

  对于学者的呼吁,全国人大法律委27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建议,考虑到本次国务院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是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和个税税率结构的调整,对其他内容可抓紧研究,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另外,考虑到加快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这一改革目标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全国人大法律委还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

  尽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两次审议后选取了一些专家认为“科学、合理”的方案,但从结果公布后网民的反应来看,大多数网民难以理解和认同。特别是此次个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民意,创下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项立法意见数之最,显示出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热情。然而,由于最终结果与大多数参与者期待相悖,使一些公众有“被征求”意见之感。对此,有专家表示,这次个税立法开了个公众参与立法的好头,是立法史上的一次进步。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以此为依据,将挫伤民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以及政府的公信力,其负面效应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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