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不在车辆登记地保险如何缴车船税
问题:我的车辆是在长春登记的,现在四平使用并在四平参保“交强险”同时缴纳了车船税,请问我还需要在长春缴纳车船税吗?
答:国税发[2008]48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提示:如果您已经在四平缴纳过该年度的车船税,那么凭完税证明,或者保险单上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不需要在长春缴纳车船税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车船税和交强险捆绑缴费了。而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辆,扣缴义务人再次代收车船税的,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而如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