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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吞”果冻偷渡抵烟被查 六年前曾噎死儿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4 05:32:30 人浏览

导读:

(记者侯嘉伟通讯员卞志欣)近日,烟台口岸首次查获的14箱、重76.7公斤、共价值3774美元的不合格果冻,在南街大钟楼附近被全部碾碎销毁,是我市首次发现和销毁不合格进口果冻回顾6年烟台5岁儿童曾因噎致死据介绍,果冻作深受儿童喜欢的小食品,也常伴随

  (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卞志欣)近日,烟台口岸首次查获的14箱、重76.7公斤、共价值3774美元的不合格果冻,在南街大钟楼附近被全部碾碎销毁,是我市首次发现和销毁不合格进口果冻

  回顾6年 烟台5岁儿童曾因噎致死

  据介绍,果冻作深受儿童喜欢的小食品,也常伴随着危险。自2000年以来,国内外发生了十起果冻引起儿童窒息死亡的事件。为此,世界各国纷纷修改果冻产品的强制性标准。

  早在2005年,我市就发生过因食用存在产品缺陷的不合格果冻噎死人事件:当年的农历正月初三,一枚仅为1毛钱的小果冻噎死了5岁男童。时隔10月之后,男童父亲一纸诉状将果冻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这也是烟台历史上首例果冻噎死人案件。历经9个月之后,法庭一审宣判:法庭认定小杯型果冻存在产品缺陷是造成男童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同年,莱阳市万第镇大河口村一女婴遭遇到同样的悲剧,她在吞食果冻不到30分钟的时间内窒息死亡,死亡时女婴年仅14个月零10天。

  面对频发的悲剧事件,我国也于2006年对果冻产品的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不得小于3.5厘米。国内企业早已不再生产小规格果冻,国内市场也没有流通销售此类果冻。

  调查不排除不法商人向我国转移可能

  “这批果冻内径不足3厘米,明显不符合我国的国家标准要求,一旦流入市场,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经调查了解,该批果冻为国内进口商从日本一专业生产果冻的制造商处购置,准备在国内超市销售,面对的主要消费群体将是儿童。

  同时,烟台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日本已于2002年修订了果冻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一口吞”式杯状果冻产品。因此,不排除有部分不法商人向我国转移在国外市场无法销售的果冻产品的可能性。

  “出现本次进口不合格果冻的主要原因,是由进口商不了解我国的有关标准所致”,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发出建议,国内进口商需加强对国内外有关食品法规标准的学习,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国内进口商在签订进口贸易合同时,要明确检验标准和赔偿条款,避免由于不符合国家标准被退货、销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检验检疫人员按照果冻国家标准对该批果冻进行规格要求检验时发现,该批果冻杯口内径为3厘米,不符合国标强制性条款杯口内径大于等于3.5厘米的要求。国内企业早已不再生产小规格果冻,国内市场也没有流通销售此类果冻。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这批被销毁的不合格进口果冻不仅尺寸不合格,而且标签配料表中未标示已用于产品中的红色素、黄色素等食品添加剂,产品重量标示也与实际不符,在日本市场根本无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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