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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5:17:58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那么在什么条件下,才会导致劳动合同变更的行为发生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那么在什么条件下,才会导致劳动合同变更的行为发生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

  一般情况下,双方必须履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在满足以下的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也是可以做出一定的变更的: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者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的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劳动合同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劳动合同续签时改变工作地点可以拒签吗

  可以拒签,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没有改变条件的续签,劳动者不愿意的,没有补偿,如果是改变条件,属于单位原因,应该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的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双方必须履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在满足以下的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也是可以做出一定的变更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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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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