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 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

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2:23:16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变更在企业中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如果在变更程序上有失误,会给企业和劳动者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就需要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合法程序,本文就劳动合同变更的有关内容展开讨论,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变更在企业中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如果在变更程序上有失误,会给企业和劳动者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就需要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合法程序,本文就劳动合同变更的有关内容展开讨论,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

  (一)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二)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三)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变更是否无效

  劳动合同变更是否无效要看有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变更是否需要备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局仍然要求劳动合同备案也是可以理解的。

  劳动合同的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即对你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的劳动局,与你单位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为同一地区同一级别。如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市级工商局颁发的,由市级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备案;如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区级工商局颁发的,由区级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合同的备案只需提交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和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至于费用,一人5元左右。在我国相关的劳动合同需要相应的鉴证,对劳动者和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保护。保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对签订的劳动合同产生相应的合法效益。在劳动发生纠纷时,可以按照这类劳动合同进行相应的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的相关知识,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包括提出变更的要约、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进行答复,最后双方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