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门面想挂店牌二楼居民不同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4-19 21:17:2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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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门面想挂店牌二楼居民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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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建筑物外立面是建筑物所有业主所共有,挂广告牌是要整个业主同意的。这种现象很多,但大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原则上是不影响二楼日常生活。最后如协商无效可以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3-04-19 21: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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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您应该先尝试与他们单独沟通。
他们同不同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得到的利益,所以找对重点谈就会很简单。其次,还得与物业沟通,与物业搞好关系,日后一旦出现问题,基本都是要靠物业解决的。最后建议找位懂法律的帮忙起草租赁合同,尽量保证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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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您应该先尝试与他们单独沟通。
他们同不同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得到的利益,所以找对重点谈就会很简单。其次,还得与物业沟通,与物业搞好关系,日后一旦出现问题,基本都是要靠物业解决的。最后建议找位懂法律的帮忙起草租赁合同,尽量保证自身的合法利益。
2023-04-19 21: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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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进行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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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您应该先尝试与他们单独沟通。他们同不同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得到的利益,所以找对重点谈就会很简单。其次,还得与物业沟通,与物业搞好关系,日后一旦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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