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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哪些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4:30:03 0人浏览

导读:

执法监督他是有一定步骤的以及程序,同时也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进行判定责任,关于他的执法程序具体是怎么进行和安排,以及适用的范围和内容到底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督促程序有哪些特点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督促程序哪些特点
  •   执法监督是为了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那么如何加强执法监督?执法监督程序有哪些步骤?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加强执法监督

      1、加强执法教育,从思想上建立起坚实的拒腐防变基础

      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它工作的主题。新刑事诉讼法的通过,有利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此法实施之际,必须加强检查人员的执法教育,从思想上建立起坚实的拒腐防变基础,不断实现现代法治的要求。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抛除陈旧观念,自觉遵守人权保护的理念,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教育;在纪律教育上,要普及廉政教育,坚持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检查人员自身的纯洁性,也要开展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促进纪检部门公正文明执法。

      2、加强检察机关执法监督队伍的素质...

  •   督促程序,是指对于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为标的的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

      申请的支付令条件:

      (一)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诉讼标的仅限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一、督促程序概论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以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债务的程序。由于督促程序是以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若在法定期间内对支付令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其债务的,则该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序。督促程序是一种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简捷程序,专门用于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债务的案件。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专门规定了督促程序,《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第四节中规定了海事督促程序,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等司法解释就督促程序也做出了具体解释。德国、日本、奥地利、匈牙利和我国台湾地区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的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债权人对于此程序的使用有选择的自由...
  •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催偿程序,也就是督促程序。那么,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意见》有关规定,督促程序是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这一规定,说明了督促程序适用的案件种类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案件;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金钱是指货币,即以票面标明的金额表现其价值的。在民事法律中是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有价证券是设立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

      以上就是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谢谢阅读。

  •   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一种程序。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意见》有关规定,督促程序是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这一规定,说明了督促程序适用的案件种类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案件;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金钱是指货币,即以票面标明的金额表现其价值的。在民事法律中是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有价证券是设立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

      督促程序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诉的意见,督促程序进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

  •   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  现实生活中,债的纠纷种类多、数量大,其中有许多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对于此类案件,债权人可不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使债权人取得执行根据,以简便方式及时实现其债权。由于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是直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但并不经过审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所以它应当属于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金钱是指货币,有价证券是指设立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  督促...

  •   核心内容: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捷、经济地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程序。在实践中适用督促程序不必经过诉讼审理,人民法院只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即可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以生效的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就实践中如何适用督促程序谈一谈自己的看法,感谢您的关注。

      一、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能申请支付令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支付令的债权必须是债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而不能是未届债的履行期限的债权。但对于债的履行期限已满而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否申请支付令在实践中存在争论。

      一种观点认为可以申请,即人民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只能从形式上审查,只要债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就符合受理条件,而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或诉讼时效是否有中断、中止的情形不属于形式审查的范围。如果债务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支付令之后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债务人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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