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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由谁支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9 10:52:51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伤残津贴支付主体的问题,需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有的,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的则用人单位支付。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伤残津贴由谁支付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伤残津贴由谁支付
  •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哈市对参加哈尔滨市市级统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据了解,2015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已经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属于本次调整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予以调整。据介绍,本次调整是在工伤人员目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基础上进行。一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405元;二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90元;三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75元;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60元;五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45元;六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30元。1996年10月1日前发生工伤的因工负伤人员,在前款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生活完全...
  •   虎年的春节,让四川籍农民工李剑雪感到很宽心。春节前,在广西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他终于一次性领到了30多万元工伤赔偿款,长达一年的维权之路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他打算用这些钱在老家做个小生意。

      2008年2月9日,四川省巴中市曾口镇农民李剑雪只身来到广西苍梧县一家私营的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负责在冷轧车间铣料。11月9日下午,李剑雪像往常一样在铣料机前工作。“哎呀!”他突然一声惊叫,只见他的右上肢被卷进了机器中,机器巨大的挤压力让李剑雪顿时感到一阵锥心的疼痛。工友们立即把李剑雪送到医院。

      2009年4月17日,苍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剑雪为工伤。同年6月19日,梧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李剑雪的工伤作出了三级伤残的鉴定。7月9日,李剑雪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向苍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9月10日,县仲裁委裁决不锈钢制品公司向李...

  •   在我们国家,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有着许多的条款。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不小心发生了意外,那么我们还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工伤伤残津贴发放年限是多长时间?希望对你当成什么样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工伤伤残津贴发放年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

  •   职工受到工伤后很多就会造成一定的伤残,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伤残津贴,那么工伤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工伤伤残津贴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85%,三级为本人工资80%,四级为本人工资75%计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等级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75%

    1-4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五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60%

    5-6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

  •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哈市对参加哈尔滨市市级统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据了解,2015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已经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属于本次调整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予以调整。据介绍,本次调整是在工伤人员目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基础上进行。一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405元;二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90元;三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75元;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60元;五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45元;六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30元。1996年10月1日前发生工伤的因工负伤人员,在前款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生活完全...
  •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

  •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内容受到伤害的,那么应当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治疗,治疗完成以后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被鉴定机构认定为工伤以后才可以要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并且获得伤残津贴,那么工伤伤残津贴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一、工伤伤残津贴内容(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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