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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津贴怎么领取

更新时间: 2020-02-28 15:25:3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75%

1-4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五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的60%

5-6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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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猛律师
主办律师
闫猛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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