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哪
导读:
抵押权与质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1.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为债权提供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在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抵押权的效力也及于这些从物。然而,如果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则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2.对孳息的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时,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3.对添附物的效力:当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加工使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如果添附物归第三人所有,则适用物上代位的相关规定。
4.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抵押人在设定抵押后,仍然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这意味着抵押人可以继续使用抵押物并获取收益,但必须在履行债务时保证抵押物的安全。
1.物上代位权是指当担保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金钱或其他物的赔偿或补偿时,这些金钱或其他物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依然存在于其上。
2.债权人有权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在抵押权设定后,如果抵押物因某种原因受到损害或灭失,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抵押权人仍可以在这些赔偿或补偿物上行使抵押权。
了解了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及抵押权的效力后,你是否对担保物权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抵押权和质权都是由债权人所掌控,因此对于债务人不行使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将债务进行起诉等等。那么什么是抵押权和质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所拥有的财产,往往会因为客观情况的需要而设定抵押,有时也会出质,那么你知道抵押权和质权并存的,哪个优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抵押权和质权都是法律权利中的一种,但是对于相关权利的行使的时候,也是有着相关的权利顺序排位的,抵押权是优先于质权行使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40年至70年,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法律规定,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
儿子与户主关系按照实际家庭关系填写。若户主为父亲,则填“父子关系”;若户主为祖父,则填“爷孙关系”。一般情况下,户主应由家中长辈担任,需要修改户主的,可持户口本
物权的原始取得有善意取得、添附、时效取得、先占、拾得、发现、劳动生产所得、孳息等。物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又称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
物业无权随意修剪小区的树木。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修剪、迁移,必须报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将受到处罚。私自砍伐他人树木的,应由公安机关以盗伐林木罪
没有产权证的农村房屋无法确权。农村房屋是否可以确权根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建设而定,一般需要具有三个证件,一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