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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房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4 21:37:15 人浏览

导读:

房产纠纷种类繁多,哪些可以向法院起诉?本文详细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可以受理的房产纠纷类型、需先经行政裁决的纠纷,以及法院不受理的纠纷。

  一、什么房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在房地产领域,可以受理的纠纷包括: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3.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4.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5.平等主体间的其他以房屋或土地为标的物的纠纷。

  二、先经行政裁决再起诉

  对于某些特定的房地产纠纷,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应先经过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裁决。这些纠纷包括: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先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纠纷,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经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应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公民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先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什么房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法院不受理的纠纷

  尽管人民法院受理广泛的民事纠纷,但在房地产领域,以下几类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这类问题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范畴。

  2.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这类纠纷通常涉及到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一般不予受理。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这类问题通常属于单位内部管理事务,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你的房产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如果还有疑问,不妨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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