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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如何界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5 08:15:2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特定情形下,如开除、除名等决策或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举证责任倒置。劳动者无法提供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时,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

  一、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如何界定

  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界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例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那么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

  2.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举证责任会发生倒置,即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当劳动争议涉及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时,用人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当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时,用人单位也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3.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时,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劳动者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通常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劳动者无法获取这些证据,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

  4.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一般也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如果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那么用人单位应提供这些证据。

  二、劳动争议的举证期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争议案件的举证期限通常由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以下是关于劳动争议举证期限的详细介绍:

  1.仲裁阶段。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2.诉讼阶段。诉讼阶段对举证期限的要求更为明确。根据《民事诉讼法》,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适用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日。人民法院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会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3.当事人还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需要注意的是,逾期提供证据可能导致证据失权,甚至可能不被采纳。

  三、劳动争议的举证技巧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举证技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明确举证目的和要点。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清楚自己需要证明的核心问题和关键事实,以便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提供证据。

  2.注意证据的种类和来源。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种类。

  3.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连贯性。提供的证据应该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4.对于关键证据,要特别注意保存和备份。例如,录音证据应保存原始载体,电子邮件、电子聊天等电子证据应进行公证或备份。

  5.了解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举证责任可能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了解这些情形,以便在必要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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