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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9 10:35:07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介绍了动产所有权取得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包括生产、先占等,继受取得则基于他人的权利而取得,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

  一、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是指非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

  2.继受取得则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等。

  二、原始取得方式介绍

  1.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

  2.这些方式的共同点在于,所有人不是通过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

  三、继受取得方式分析

  1.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等。这种取得方式需要双方合意,即需要原始所有人和受领人的意思表示。

  2.继受取得一般通过事件的发生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而取得物权,其正常和有效的行使往往需要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依据。

  因此,继受取得的行使往往受制于原所有人。

  综上所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取得方式,对于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你对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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