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能否参与其他财产分配
导读:
抵押权人可以参与其他财产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但是,如果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无法确定是否有处分权,因此不得抵押。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如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等。
抵押权问题涉及财产分配和法律权益,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类似的问题,不妨查阅法律快车,了解更多关于抵押权的法律规定,为你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参考。
同时,我们鼓励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意识,合理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一)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行使上述权利要受到已设定的抵押权的影响:1.抵押人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收取抵押物的
抵押权的行使方式主要包括折价、拍卖和变卖三种。具体以什么方式实现抵押权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在抵押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40年至70年,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法律规定,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
儿子与户主关系按照实际家庭关系填写。若户主为父亲,则填“父子关系”;若户主为祖父,则填“爷孙关系”。一般情况下,户主应由家中长辈担任,需要修改户主的,可持户口本
物权的原始取得有善意取得、添附、时效取得、先占、拾得、发现、劳动生产所得、孳息等。物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又称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
物业无权随意修剪小区的树木。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修剪、迁移,必须报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将受到处罚。私自砍伐他人树木的,应由公安机关以盗伐林木罪
没有产权证的农村房屋无法确权。农村房屋是否可以确权根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建设而定,一般需要具有三个证件,一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