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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4 10:33:52 人浏览

导读: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二者的签订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签订主体有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三方,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此外,二者的内容、法律依据以及签订时间也不同。

  一、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内容不同。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主体不同利和义务的合同。

  2.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人才市场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3.法律依据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典、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范。

  4.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5.适用的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与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是什么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与就业相关的。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并且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

  三、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可以一起签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可以一起签。但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效力就自然解除了。

  就业协议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求职阶段与拟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其效力仅限于取得毕业证以前。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平等协商后,经过双方签字生效的,是正式工作以后的正式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定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则三方协议的效力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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