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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2 00:06:09 人浏览

导读:

未生效合同一般是可以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解除合同协议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履行期限地点等相关内容。

  一、未生效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合同成立未生效,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协议该如何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协议首先需要写明双方的相关信息,然后写明解除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解除合同后需要承担的后果以及双方的责任等问题,说明双方相关的权利义务的期限,并且最后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解除合同时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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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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