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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产假有哪些细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2 03:52:44 人浏览

导读:

法律规定的产假,时间一般是98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不同、两者发放主体不同以及两项享受条件不同等。

  一、法律规定的产假有哪些细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在哪

  法律快车提醒您,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产假期间社保谁来交

  产假期间的社保由用人单位缴纳。我国法律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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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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